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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市在开发区内建起了一座堪称当今中国最壮观的国际性警察大楼。1995年初工程破土时,开工典礼因该市几位主要领导与来自全国各地的公安局长们的出席而显得份外隆重盛大。随着工程展开,承担施工的该市W公司就此陷入工程款垫付、被拖欠的泥淖。当年年底,完成1818万元工作量,收到工程款1045万元,拖欠款达773.6万元,至此已发生利息35万余元。
W公司是国有大中型建筑企业,本着对政府工程负责的一贯原则,以自己的实力继续进行正常施工。从开工到1998年5月28日正式停止施工时,完成工作量共1.13亿元,收到的工程款为7061万元,拖欠款达到4314.49万元,应计利息为1059.9万余元。
工程至今没有完工,五千多万元的拖欠款也至今没有解决。记者走访了该建筑工程公司的总会计师和财务科长,并从原工程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处了解了一些实情,这一拖欠款数额巨大的工程的内情,听来真有点让人瞠目结舌。
工程是由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警察系统的"协会"和S市的一个区政府立的项,资金由S市全体警务人员"集资"和银行贷款、承包工程方垫付组成。甲方负责人姓李,据说是个"很有来头、有背景"的人。此人手持"老首长"的介绍信来到S市,在高级住宅区置了一幢小洋房,租了一套高级办公楼,当起了"筹建处主任"。李某1998年5月底被S市警方羁押收审,"筹建处"对工程的后期施工不再作为,项目由S市公安部门"接管"。不多时日,中央决定,政法、公安机关不准办企业经商,"筹建处"的几名负责人相继调离工地。1999年12月16日,W公司致函原市公安机关领导、现任市有关方面的领导,请求"关心一下"该工程拖欠款问题。这位领导一个星期后作出批示:"向建筑公司领导说明,此项目已列入国务院移交办处理。公安(部门)已不负责任。"
W公司总会计师无奈地表示,至此,我们的讨债队丢失了方向。都说"冤有头,债有主",5000多万元的债,我们找谁去?
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这家建筑工程公司被拖欠的工程款已高达5亿。"警察大楼"5000多万,还有该市的一个区政府办公大楼拖欠了6000万。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该公司对这6000万如何索讨回来,同样也是束手无策。区政府早已在大楼里办公了,总不能叫他们搬走,以楼抵债吧。再说,建这幢大楼的不是区政府,而是"区里的一家新成立的公司",区政府只不过是为该公司作了银行贷款的信誉担保。"我们找区建委,请求帮助解决,"W公司总会计师告诉记者,"建委表示很理解,但没办法。因为当初区政府是以地块置换的,没想到境外开发商受金融风暴影响,资金搬不来了。我们只能这么干着急,到如今干脆连谁是东家都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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