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报项目经理读者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宗 旨

第一条 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和建筑时报社共同倡议并发起成立的建筑时报项目经理读者俱乐部,旨在向各条建筑设战线上的项目经理提供宣传和交流活动的方便,并深入研究项目管理和实践,推广先进的管理体制与模式,弘扬这一群体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提高施工技艺和管理水平,共筑质量长城。

第二章 会 员

第二条 凡获得知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订阅《建筑时报》和中建协项目管理委员会会刊的项目经理个人,并遵守本章程,均可成为俱乐部会员。

第三条 会员拥有下列权利:对俱乐部的活动有建议和批评权;参加俱乐部举办的各类活动;优先获得俱乐部编印的有关资料信息;业绩突出者可优先获得《建筑时报》、《工程项目管理研究》的事迹报道;享有向地方建筑业协会评选全国优秀项目经理的被推荐权;有退会的自由。

会员拥有下列义务:遵守俱乐部章程;积极参加俱乐部的活动并承担委托的工作;关心俱乐部工作,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自觉订阅一报一刊;积极发展新会员,协助做好一报一刊的发行、广告工作。

第三章 机 构

第四条 俱乐部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及常务理事若干名。俱乐部将聘请本专业的权威人士和专家担任顾问,指导工作。

第五条 俱乐部内设秘书处(办公地点在建筑时报社内),负责俱乐部日常事务工作。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第六条 各地有条件可适时组织俱乐部的地区分部。

 

第四章 活 动

第七条 每年举办若干次全国性和地区专题讲座、研讨会、报告会、进修等活动;全国性活动讨论和研究项目管理的新动向和发展潮流;编辑出版全国优秀项目经理经验论文集,组织全国项目经理优秀成果展览等。

第八条 依靠《建筑时报》“项目三维”专刊和中建协“项目管理研究”会刊。长年组织会员进行经验交流,发表论文,对业绩突出的会员及有影响的代表工程作专题报道,向社会传播。

第九条 开展项目质量评估活动,邀请有关专家对会员所建的工程进行咨询,以提高工程优良品率。

第十条 组织国内外重点工程的专题考察活动等。

 

2000年5月18日

 

备注:俱乐部秘书处地址:上海市四平路827号振新大厦1号楼12层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223908 6521759

传真:(021)65090107

联系人:朱广喜、朱贵升、陆维馨